李甲

李甲(生卒年不详),字景元,是上海松江(当时归于华亭)人。他善于画翎毛,同时也精通书法,擅长写竹。在《画继》卷三以及《画史会要》卷二中都有记载。 据《宋诗纪事补遗》所述,李景元曾在元符年间(1098-1100年)担任过武康县令。 此外,李甲还有九首词作存世,收录于《乐府雅词》卷下。关于他的出生和逝世年份,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文献记载。

李甲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