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琦

刘庭琦,唐朝明皇时期的人物,官至万年尉。他生卒年份不详。开元八年(720年),他上奏禁止王公与外人交往,但他本人却经常与岐王范饮酒并赋诗,因此被贬为雅州司户。 刘庭琦精通书法学问,擅长用笔娴熟,书法风格流畅优雅。他曾参与编纂《旧唐书·岐王范传》和《书史会要》,因其才华出众而备受称道。 除此之外,关于刘庭琦生平事迹的资料较为有限,仅知道他是唐代一位具有文学造诣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