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译文及注释:
齐景公喜欢打猎,派烛邹去捕鸟,结果鸟逃走了。公很生气,下令要杀烛邹。晏子说:“烛邹犯了三个罪,请按罪数来处置他。”公同意了。于是晏子把烛邹召到公面前,说:“烛邹啊,你让我们的君主鸟逃走了,这是第一个罪;你让我们的君主因为鸟而杀人,这是第二个罪;你让其他诸侯看轻我们的君主,重鸟轻士,这是第三个罪。数完了烛邹的罪,请杀他吧。”公说:“不要杀了他!我听从了命令。”
注释:
齐景公:春秋时期齐国的一位君主。
弋:打猎。
烛邹:齐国的一位官员,负责管理鸟兽。
主鸟而亡之:管理鸟兽时,一只鸟飞走了,烛邹没有能够阻止。
诏吏:君主下达的命令,由官员执行。
晏子:春秋时期齐国的一位名臣,善于辩论。
三:表示数量,也可以理解为“几个”。
数之以其罪:按照烛邹犯的罪行进行计算。
重鸟而轻士:重视鸟兽而轻视人才。
数烛邹罪已毕:把烛邹犯的罪行全部列举出来。
勿杀:不要杀死烛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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