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霁霞散晓,射水村渐明,渔火方绝。滩露夜潮痕,注冻濑凄咽。征鸿来时应负书,见疏柳、更忆伊同折。异乡憔悴,那堪更逢,岁穷时节。
东风暗回暖律。算拆遍江梅,消尽岩雪。唯有这愁肠,也依旧千结。私言窃语些誓约,便眠思梦想无休歇。这些离恨,除非对著、说似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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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甲简介: 李甲(生卒年不详),字景元,是上海松江(当时归于华亭)人。他善于画翎毛,同时也精通书法,擅长写竹。在《画继》卷三以及《画史会要》卷二中都有记载。 据《宋诗纪事补遗》所述,李景元曾在元符年间(1098-1100年)担任过武康县令。 此外,李甲还有九首词作存世,收录于《乐府雅词》卷下。关于他的出生和逝世年份,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文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