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五事文翰,大儿轻孔融。长裾游邸第,笑傲五侯中。
谏猎一朝寝,论边素未工。蹉跎潘鬓至,蹭蹬阮途穷。
贷布怜宁与,无金命未通。王陵固似戆,郭最遂非雄。
敛板辞群彦,回车访老农。咏诗怀洛下,送客忆山东。
沈病魂神浊,清斋思虑空。羸将卫玠比,冷共邺侯同。
草舍才遮雨,荆窗不碍风。梨教通子守,酒是远师供。
扪虱欣时泰,迎猫达岁丰。原门唯有席,井饮但加葱。
少壮矜齐德,高年觉宋聋。寓书先论懒,读易反求蒙。
昔慕能鸣雁,今怜半死桐。秉心犹似矢,搔首忽如蓬。
赤叶翻藤架,黄花盖菊丛。聊将呈匠伯,今已学愚公。
李端简介: 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他少年时曾居住在庐山,向诗僧皎然学习诗歌。大历五年(770年)他考中进士,后曾先后担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等职务。 晚年时,李端辞官隐居湖南衡山,并自号衡岳幽人。他的诗歌表现了一种消极避世的思想,很多作品都是应酬之作。不过,个别作品也对当时社会现实有所反映,同时他的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被称为“才子中的才子”。 李端的具体出生年份是约在公元743年左右,而死亡年份尚不确定,大约在公元782年左右。他的名篇《听筝》是唐代文学名篇之一,曾入选《唐诗三百首》。李端也是唐代十才子之一,其诗集《李端诗集》存世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