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孟孙氏打猎捕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的踪迹。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了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问:“秦西巴曾得罪您,如今却被您选为儿子的老师,这是为什么?”孟孙氏答道:“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更何况对人呢?”
【注释】:
1、吕不韦:战国末期、秦始皇时期的政治家、文化名流,曾经是秦国丞相。
2、孟孙氏:秦昭王时的重臣,被封为邦君,孟子的后代。
3、秦西巴:孟孙氏的弟子,秦昭王时官员。
4、左右大臣和侍卫:指孟孙氏身边的亲信和近臣。
5、伤害:指宰杀。
诗文: 孟孙猎而得麑,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