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孙猎而得麑,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译文及注释:
孟孙去打猎,得到了一只麑鹿,让秦西巴带回去烹煮。麑鹿的母亲跟着哭泣,秦西巴忍不住放了它。孟孙回来后问麑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它的母亲跟着哭泣,我实在忍不住,偷偷放了它。”孟孙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孟孙把秦西巴请回来当自己儿子的教师。左右的人问:“秦西巴犯了君主的罪,为什么还要让他当儿子的教师?”孟孙回答:“如果我连一只麑鹿都不忍心杀,更何况是人呢?”
注释:
孟孙:春秋时期鲁国的一位贵族。
麑:一种野生的鹿类动物。
秦西巴:秦国的一位官员。
持归烹之:带回去烹煮。
麑母随之而啼:麑的母亲跟着麑一起被捕,发出哀鸣声。
弗忍:不能忍心。
纵而与之:放生让其逃走。
求麑安在:问麑在哪里。
窃纵而予之:私下里放生让其逃走。
逐:赶走。
子傅:古代的家庭教师。
有罪于君:对君主有过错。
何也:为什么。
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如果连一只麑都不能忍心杀死,更何况是人呢?这句话表达了孟孙的仁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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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孟孙氏打猎捕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的踪迹。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了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问:“秦西巴曾得罪您,如今却被您选为儿子的老师,这是为什么?”孟孙氏答道:“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更何况对人呢?”
【注释】:
1、吕不韦:战国末期、秦始皇时期的政治家、文化名流,曾经是秦国丞相。
2、孟孙氏:秦昭王时的重臣,被封为邦君,孟子的后代。
3、秦西巴:孟孙氏的弟子,秦昭王时官员。
4、左右大臣和侍卫:指孟孙氏身边的亲信和近臣。
5、伤害:指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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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 撰简介: 先秦诗人,作者信息正在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