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孟东野序的赏析

赏析
本文是对韩愈《师说》中“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使不得其平则言”一句名言的阐述和引申。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在第一段中,孟郊通过草木、水等自然界发出声音的现象,引申到人类言论、歌唱、哭泣等行为也是因为有所不平之故。他用“物不得其平则鸣”来形容自然界的反应,“人使不得其平则言”来表达人类的情感宣泄,从而为文章打下基础。 在第二段中,孟郊列举大量自然现象,如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等乐器以及雷声、鸟鸣、虫鸣等来展示“不平则鸣”的观点。这种不平反应的表现,不仅存在于自然世界中,而且也存在于人类社会中。 第三段中,孟郊进一步论证人类社会的不平之声,并通过历史上多位伟大人物的事迹来阐明了这一点。从唐虞、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一直到隋、唐时期,孟郊列举了许多历史人物的事迹,以此来让读者理解“物不得其平则鸣”在人类社会中的广泛应用。 最后,在第四段中,孟郊引用了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等历史的文学巨匠,认为他们都是能够用诗文来抒发情怀的人。他提出了疑问:孟郊、李翱、张籍三人的优秀诗文难道不是上天要使他们的声音和谐地歌颂国家的兴盛吗? 总的来说,本文清楚地表达了孟郊对于“物不得其平则鸣”这一名言的理解,并通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例子以及历史人物的事迹进行了证明。最终,孟郊提出诗人们的创作也是这种不平反应的一种体现,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这个名言的广泛适用性。


诗文: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乐也者,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鸣者也。维天之于时也亦然,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是故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四时之相推敚,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
其于人也亦然。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其在唐、虞,咎陶、禹,其善鸣者也,而假以鸣,夔弗能以文辞鸣,又自假于《韶》以鸣。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凡载于《诗》、《书》六艺,皆鸣之善者也。周之衰,孔子之徒鸣之,其声大而远。传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其弗信矣乎!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臧孙辰、孟轲、荀卿,以道鸣者也。杨朱、墨翟、管夷吾、晏婴、老聃、申不害、韩非、慎到、田骈、邹衍、尸佼、孙武、张仪、苏秦之属,皆以其术鸣。秦之兴,李斯鸣之。汉之时,司马迁、相如、扬雄,最其善鸣者也。其下魏晋氏,鸣者不及于古,然亦未尝绝也。就其善者,其声清以浮,其节数以急,其辞淫以哀,其志弛以肆;其为言也,乱杂而无章。将天丑其德莫之顾邪?何为乎不鸣其善鸣者也!
唐之有天下,陈子昂、苏源明、元结、李白、杜甫、李观,皆以其所能鸣。其存而在下者,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其高出魏晋,不懈而及于古,其他浸淫乎汉氏矣。从吾游者,李翱、张籍其尤也。三子者之鸣信善矣。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邪,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邪?三子者之命,则悬乎天矣。其在上也奚以喜,其在下也奚以悲!东野之役于江南也,有若不释然者,故吾道其于天者以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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