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臣,字邦直,魏人,公元1032年出生于宋仁宗明道元年,逝于徽宗崇宁元年,享年71岁。自幼聪慧,在7岁时就能认字读书,并能诵读数千言。他很早就能写文章,曾因为佛寺火而作了一整幅浮雕图解,引起兄长的惊异。后来,李清臣的才名传到了韩琦耳中,韩琦便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他。之后,他参加进士考试并成功举荐,担任邢州司户参军一职。李清臣的才华过人,文笔与欧阳修相比,受到了赞誉。 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他通过阁试入选翰林院,并被授予书郎签书的职位。随后,神宗任命他为两朝史编修官,起居注,进而晋升至知制诰的职位。在哲宗朝,范纯仁去职,中书权力专门集中于李清臣手中,他恢复了青苗法和免役法等法令。这项计划激怒了哲宗,导致苏辙被罢免官职。徽宗即位后,李清臣成为门下侍郎,但不久后,因被曾布陷害而被罢免出知大名府的职务。最终,他在徽宗崇宁元年去世。 李清臣生活俭朴,即便身居高位也不改初衷。他清廉奉公,绝不以个人私利挠曲法纪。李清臣所作文章,文笔简练却有宏放之气,形成了独特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