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年),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崔与之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据《宋史》记载,他是广州人,但《中国人名大辞典》中认为他是增城人(中新坑背崔屋村)。 绍熙四年(1193年),崔与之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进士之后,历任浔州司法参军、淮西提刑司检法官、广西提点刑狱等职位。在嘉定朝,他曾担任发遣扬州事、淮东安抚司主管、成都府知府兼本路安抚使等职务。端平元年(1234年),他被任命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广州知府。次年,他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并于嘉熙三年(1259年)以观文殿大学士的身份奉祠。 崔与之不仅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还是一位文学家。他著有《崔清献公集》,这是一部收录了他的诗文、书信等作品的集子。关于崔与之的出生具体时间目前没有明确记载,但是据统计,他在1239年去世,享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