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丘为落第归江东的创作背景

创作背景
《送丘为童子》这首诗被认为是唐代文学巨匠王维所作,其创作背景可以追溯到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或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在当时的社交圈中,王维与丘为兴味相投,二人关系颇深,曾有过数次诗唱和。而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王维创作了这首《送丘为童子》。 当时的王维正在京城做官,他得知丘为落第后表示出对其深深的同情和惋惜之情。虽然自己是京官,却无法帮助丘为渡过难关,这让王维感到无比歉意。因此,他怀着不舍之情为丘为写下了这首诗,希望能够为他送行,以表达自己对于这位好友的深深的祝福。 总体来看,《送丘为童子》这首诗既是王维对于好友丘为的临别之情的真挚流露,也道出了一个官员身处官场却无力施为的无奈。这首诗华丽的文辞以及蕴含的情感深度,让它成为了唐代诗歌中的经典之作,并被后人广泛传颂。


诗文: 怜君不得意,况复柳条春。为客黄金尽,还家白发新。
五湖三亩宅,万里一归人。知尔不能荐,羞称献纳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