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代天启年间发生的一件悲壮的历史事件,这是一段关于民间正义和英雄气概的故事。
在那个时期,阉党执政,朝政黑暗,苏州织造太监李实、巡抚毛一鹭阿附魏忠贤,残酷压迫、盘剥人民,引发市民强烈不满。天启六年,魏忠贤派缇骑到苏州逮捕东林党人、吏部员外郎周顺昌。顺昌居官清正,受到市民拥戴,为避免其冤狱,数万市民蜂拥而至,跪乞求情。当缇骑开读诏书时,愤怒的市民大声喧哗,哭声四起。市民颜佩韦率先向两台使讼周顺昌冤,其他四位义士(杨念如、沈扬、马杰、周文元)也偕诸生求其疏救,跪乞至午不起。缇骑持械大打出手,引起众怒,遂蜂拥而前,攀栏折楣,直前奋击,最终打死旗尉一人,余负伤鼠窜,毛一鹭赖苏州知府寇慎等保护得免。事后,苏州府出动军队保护缇骑,并连夜将周顺昌解走。而市民颜佩韦等五人为保护当地群众,挺身而出,自系入狱,并在临刑时大义凛然,英勇就义。
这五位义士虽然功名未立,却因他们的勇气和正义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人们,历史也铭记了他们的事迹。于是,当地人士将他们合葬于虎丘之侧,题称“五人之墓”,并有复社领导成员张溥撰写了“五人墓碑记”纪念他们的事迹。直至今日,五人墓仍保存完好,成为苏州市珍贵的历史遗迹之一,也是中国革命烈士精神的象征。
诗文: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