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明万历年间,钱若赓担任临江守,治理有异政。有一位乡人带着一只鹅进城卖,寄存在店里后离开。回来索要鹅时,店主却推脱说:“这些鹅都是我的。”乡人不满,向官府提起诉讼。官府命人取出店里的鹅,共计四只,分别给予纸笔和砚台,让它们各自供述。人们都感到惊奇。过了一会儿,派人问鹅是否已经供述完毕,它们回答:“还没有。”再过一会儿,下堂查看时,官员指着一只鹅说:“这是乡人的鹅。”众人都感到奇怪,守临江解释说:“乡人的鹅吃草,粪便是青色;店里的鹅吃谷粟,粪便是黄色。”店主认罪服法。
注释:
钱若赓:明朝万历年间的一位官员。
守临江:担任临江县的守令。
异政:指他的政绩与众不同。
乡人:指一个普通的村民。
鹅:一种家禽,类似于鸭子。
入市:进入市场。
寄店中:寄放在店铺里。
索鹅:要求归还鹅。
赖之:拒绝归还。
讼于官:向官府起诉。
公:指官府。
四只:指店中的四只鹅。
纸、笔砚:用于写供状的工具。
供状:指证明某件事情的书面证据。
食顷:过了一会儿。
手指:用手指指出哪只鹅是乡人的。
粪色:指鹅的粪便颜色。
服罪: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
诗文: 明万历中,钱若赓守临江,有异政。有乡人持一鹅入市,寄店中后他往。还,索鹅,店主赖之,云:“群鹅我鹅也。”乡人不平,讼于官。公令人取店中鹅,计四只,各以一纸,给笔砚,分四处,令其供状。人莫不讶之。食顷,使人问鹅供不?答曰:“未。”又顷,下堂视之,曰:“状已供矣。”手指一鹅曰:“此乡人鹅。”众人怪之,守曰:“乡人鹅食草,粪色青;店鹅食谷粟,粪色黄。”店主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