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 / 黄鹤楼闻笛的创作背景

创作背景
这首诗“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历来被视为李白诗歌创作中的代表作之一。然而,对于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学界至今仍有争议。 据传,此诗的创作时间为唐朝乾元元年(758年)左右。当时,李白因涉及永王李璘事件而被控“附逆”,被流放到夜郎(今贵州省遵义市),一路途经江夏(今武汉武昌)。正是在这段流亡途中,李白游览黄鹤楼,受到了梅花落的启发而写下了这首脍炙人口的诗歌。 然而,也有学者对这种说法持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此诗实际创作时间应该是唐代乾元二年(759年),当时李白已经从夜郎流亡地东归回到长安。他在途中经过江夏,游览黄鹤楼时写下了这首诗。 无论是哪种说法,都不能改变这首诗在李白文学创作中的地位。这首诗以其简洁、优美、富有感染力的词句,表达了李白对好友孟浩然的深厚情感和最后的离别之情。这种怀旧、离愁的情感,在李白大量的诗歌创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


诗文: 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
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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