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的创作背景

创作背景
《观刈麦》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可以追溯到唐朝初年,也就是公元807年左右,当时白居易正在陕西盩厔(今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担任县尉。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他深入民间调查调研,深刻地认识到劳动人民的生活环境和困难。《观刈麦》这首诗就是他在了解了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的情况之后所写的作品。 白居易作为一位县尉,主要职责是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务,因此他对当地人民所受的灾难和贫困状况了解得非常清楚。在此时期,社会上的赋税繁重、民生水平低下已成为社会问题,而白居易正是身处这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之中。他用自己的诗歌,对造成人民贫困的繁重租税进行指责,抨击封建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现象,以此表达出他对贫苦人民的同情和关怀。 同时,白居易在《观刈麦》这首诗中,也表现出了一种人道主义的精神。他深感愧疚自己虽然无功无德,却能享受丰衣足食,而有许多劳动人民却要在麦田中挥汗如雨、艰苦劳作才能维持基本生活。这种人文关怀和同情心,体现了白居易所代表的一种执政者的道德责任与理念。 总之,白居易所处的时代背景决定了他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反思。《观刈麦》这首诗作品的创作,恰恰是他身为一个官员,通过发掘深入民间,为百姓发声,为落后的社会发声,体现了一种不一样的政治意义和文化价值。


诗文: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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