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的创作背景

创作背景
《鳄鱼文》是唐代文学家、思想家韩愈在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被贬为潮州刺史时所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内容是关于恶溪中的鳄鱼所带来的危害,呼吁鳄鱼迁移。 据《新唐书·韩愈传》记载,在韩愈被贬为潮州刺史后,他听到恶溪中的鳄鱼危害了附近百姓,于是写下了这篇文章。文章中,韩愈引用了《尚书》中的“物损则移”,即物体受损害时应该搬移,而不是随意杀害。他认为,鳄鱼是自然界中的生灵,也应该得到呵护和保护。 《鳄鱼文》的创作背景是韩愈因谏迎佛骨而被贬为潮州刺史,处境十分艰难。他在这种情况下,关注民生疾苦,振作精神,写下了这篇文章。虽然传说中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后,鳄鱼消失了,但这个传说的真实性不确定。不过,这篇文章因为它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呼吁,至今仍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诗文: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