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须回舞袖”“要须回舞袖”之辩:
“应须回舞袖”“要须回舞袖”之辩,始于清朝。据李白所作《铜官山醉后绝句》记载,他在游览铜官山时深受其景象的震撼,特别是五松山的风景,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让他赋诗写下了这首绝句:“我爱铜官乐,千年未拟还。应须回舞袖,拂尽五松山。”然而在清.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李青岩等人纂修的《铜陵县志》中将诗中的“应须”二字转抄成了“要须”,至今引起了争议。
争议的焦点在于那两个字的意思及是否存在误差。从字面上看,“应”与“要”虽仅仅只是一个字的差别,但是其所代表的含义却大相径庭。如果将“应”与“要”视为同义词,则两者无论使用哪一个都不会影响整首诗的内容,但如果区别对待,则其中一个会存在错误。那么,到底是“应须”正确,还是“要须”正确呢?
首先,我们来看“应须”这个词组。这个词组暗含“必须”或“应该”的意思,用来表达一种主观推测或建议。在这首诗中,“应须回舞袖”可以被理解为“我认为我应该回去,跳起舞来”,这也是李白想表达的意思。
而“要须”则是一种更加强制性的表述,意为“必须要做”的意思。它表达了比“应须”更强烈的命令或强制性要求,同时给人一种不太自由的感觉。因此,将“要须”用来替代“应须”,不仅与原意相差甚远,也会让整首诗的情感表达受到影响。
根据现有的历史文献资料,明朝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铜陵知县李士元主编的《铜陵县志》就已经记载了李白的这首绝句,并且使用的是“应须回舞袖”这个词组。此外,现存最早的历史文献——《嘉靖铜陵县志》中也是这么写的。因此,“应须”更符合历史文献的记载,也更符合整首诗的情感表达。
总的来说,虽然历史上存在“应须”和“要须”之误,但是根据现有的历史文献及对整首诗的理解,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正确的应该是“应须回舞袖”。
诗文: 我爱铜官乐,千年未拟还。
应须回舞袖,拂尽五松山。(应须?一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