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这首七律是韦应物晚年在滁州刺史任上的作品,大约写于公元784年(唐德宗兴元元年)春天。当时,李儋字元锡是韦应物的好友,担任殿中侍御史。在韦应物调任滁州刺史前,两人曾有过告别。次年春天,韦应物在滁州任职期间写下了这首诗,寄给李儋以答复他的问候。然而,在他赴滁州任职的一年里,他日渐了解到了人民生活的情况,对国家政治的混乱、民不聊生的局面感到深深的担忧和无奈。
正值这个时期,唐朝政局动荡不安,军阀横行,国家衰弱,民生凋敝,而朝廷的政策也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就在此时,长安发生了朱泚叛乱,唐德宗仓皇出逃。这场叛乱使得诗人更加焦虑,他甚至派人北上探听消息。但直到写下这首诗,他的探者还没有回滁州。
这些政治背景构成了这首诗的写作环境,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国家和人民处境的忧虑。不难看出,“去年花开时”与“今日花开”,以及“世事变幻心茫茫”等诗句中,都透露了诗人的深情厚意和对时局的担忧。因此,该诗历经时代变迁,至今仍被传颂,不仅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更是因为它承载了诗人的社会责任和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