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郑溧阳、溧阳濑水贞义女碑铭、天宝十三载、李白
本文创作背景:
天宝十三载(754年),唐朝著名诗人李白漫游江东,来到了古镇溧阳。此时,溧阳县的县令是郑晏,他因为公正、贞良、慷慨赈济而被历史铭记。李白在这里游历之际,受到郑晏的款待和关照,于是赋诗《赠郑县令晏》以表谢意。
《赠郑县令晏》共八首,全诗豪放自由,情感激荡,通过描述周围自然景物来表达对郑晏的赞美和敬意。在诗中,李白首先描绘了五柳树发芽回春的美丽景象,隐喻着郑晏治理溧阳的变化,即“济人利物”的效果。接着,李白描述了旁边的小溪,流水清澈见底,暗喻了当地百姓清廉的风气和神仙般的品质。诗歌接下来还有烟波浩渺的景色、秋水长天的景象,以及古朴的琴弦和头上的葛巾等等,都充满了李白豪放自由、清新自然的诗风。
整首诗以诗人李白赋予地方县令的赞誉为主导线索,深刻描绘了当时溧阳县的社会风貌和治理成果,也反映出李白对身边事物的敏锐洞察力和敬慕之情。在历史长河中,李白赋诗于官员和地方的故事十分常见,是他文学创作中的一大特点,他通过这种方式表达了对现实生活的关切和对东晋以来士人文化传统的继承和承载。
诗文: 陶令日日醉,不知五柳春。素琴本无弦,漉酒用葛巾。
清风北窗下,自谓羲皇人。何时到栗里,一见平生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