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的评析

评析
本文是对《左传·僖公十二年》的评析。文章主要论述了春秋时期周王室和郑国之间的关系以及交换质子的外交手段在这一问题上的失败。本文透过简短的叙述,揭示了周王室为了保持政权平衡而采取的外交手段,并探讨了其失败的原因。 文章指出,周王室和郑国之间的微妙关系是由于利益和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的矛盾冲突所导致的。虽然两国采用了交换质子的外交手段,但它并未解决双方之间的根本矛盾,反而加剧了矛盾的激化。同时,作者指出,此文用较多的文字阐发诚信的重要性,尽管在春秋时期很难看到各诸侯国“要之以礼”,但这种美好愿望仍值得称赞。 文章的最大特点是“用事实说话”。作者透过叙述历史事件,揭示了当时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动向。虽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无法揭示周、郑双方关系的最终本质,但这种辩证法的思想方法仍有其价值和深刻意义。 总之,本文评析了《左传·僖公十二年》所描述的周王室和郑国的交换质子事件,并探讨了其失败的原因。文章既注重历史事实的叙述,又提出了对诚信的美好愿望,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教育意义。


诗文: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