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田家老翁住东陂,说道平生隐在兹。鬓白未曾记日月,
山青每到识春时。门前种柳深成巷,野谷流泉添入池。
牛壮日耕十亩地,人闲常扫一茅茨。客来满酌清尊酒,
感兴平吟才子诗。岩际窟中藏鼹鼠,潭边竹里隐鸬鹚。
村墟日落行人少,醉后无心怯路歧。今夜只应还寄宿,
明朝拂曙与君辞。
高适(704—765年),唐朝边塞诗人.字达夫,郡望渤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行次三十五,故称“高三十五”。早年在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以耕钓为生,后出任封丘县尉。安史之乱期间,先后出任淮南、剑南节度使,又担任彭蜀二州刺史、刑部侍郎、左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病逝后,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忠。高适长于古风、乐府,论诗推崇建安风骨。其诗题材广泛,尤能反映民间疾苦,语言质朴,风格雄浑,与岑参并称“高岑”,又与王之涣、王昌龄、岑参合称“边塞四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