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忆昨相逢论久要,顾君哂我轻常调。羁旅虽同白社游,
诗书已作青云料。蹇质蹉跎竟不成,年过四十尚躬耕。
长歌达者杯中物,大笑前人身后名。幸逢明盛多招隐,
高山大泽征求尽。此时亦得辞渔樵,青袍裹身荷圣朝。
犁牛钓竿不复见,县人邑吏来相邀。远路鸣蝉秋兴发,
华堂美酒离忧销。不知何日更携手,应念兹晨去折腰。
高适(704—765年),唐朝边塞诗人.字达夫,郡望渤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行次三十五,故称“高三十五”。早年在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以耕钓为生,后出任封丘县尉。安史之乱期间,先后出任淮南、剑南节度使,又担任彭蜀二州刺史、刑部侍郎、左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病逝后,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忠。高适长于古风、乐府,论诗推崇建安风骨。其诗题材广泛,尤能反映民间疾苦,语言质朴,风格雄浑,与岑参并称“高岑”,又与王之涣、王昌龄、岑参合称“边塞四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