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的文言现象

文言现象
自古以来,语文文字的演变和发展从未停歇。然而,通假字的使用恰是这一过程中的病症。试想,如果我们用“辟”代替“避”,会使文意产生偏差。因此,有所不辟才是容易让人陷入误区之处。 孟子及其弟子曾在论述中指出,通假字故患有所不辟,躲避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之义如同“德”般对人很有益处,代表着恩惠。换而言之,通假字不仅会导致误解,甚至会失去感激之心。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文化层次较低,只会“辟”的读音,那么他就可能会误将“得我与”读成“躲避我”。由此可见,通假字的使用能够严重影响到人们对于文字的正确理解。 当然,这也并非毫无道理。动词作名词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展示了通假字在特定情况下也能够有效传达信息的价值意义。 综上所述,通假字的使用既有优点,也有不足。然而,在文学作品中,使用明确、准确的文字是至关重要的,传达正确信息的同时也表述了一种尊重读者的态度。孟子及其弟子从古人角度对通假字发表了精辟的论述,希望我们在语文文字上能够吸取他们的智慧,厘清文字之义,净化传递信息的渠道。


诗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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