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春事付莺花,曾是莺花主。醉拍春衫金缕衣,只向花间住。
密意君听取。莫逐风来去。若是真心待于飞,云里千条路。
译文及注释:
春天的事情交给了莺花,曾经是莺花的主人。醉醺醺地拍打着春衫上的金缕衣,只想住在花丛之间。
深意请君倾听。不要随风来去。如果真心待我如飞鸟一般,那就有千条云间的路可走。
注释:
春事:春天的事情,指春天的景色和气氛。
付:交给,委托。
莺花:指莺鸟和花朵,代表春天的美景。
曾是:过去曾经是。
主:主角,主要的存在。
醉拍:陶醉地拍打。
春衫:春天的衣服,指花朵。
金缕衣:用金丝绣成的衣服,形容花朵的美丽。
只向:只在。
花间:花丛之间。
住:居住,停留。
密意:深意,隐含的意思。
君:对称呼男性的尊称。
听取:听从,接受。
莫:不要。
逐:追随,追逐。
风:指风景,景色。
来去:来了又去,形容不停地变化。
若是:如果。
真心:真诚的心意。
待于:对待。
飞:指莺鸟飞翔。
云里:在云中。
千条路:无数的路径,形容莺鸟在空中飞翔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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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伸简介: 蔡伸(1088—1156),字伸道,号友古居士,莆田(今属福建)人,蔡襄孙。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年间,出任知潍州北海县、徐州通判。赵构任康王开大元帅幕府时,伸间道谒军门,留置幕府。南渡后,通判真州、滁州。秦桧当国,以赵鼎党被罢,伸被任命为台州崇道观主管。绍兴九年(1139),起知徐州,改知德安府,后为浙东安抚司参谋官,提举崇道观。绍兴二十六年卒,年六十九。伸少有文名,擅书法,得祖襄笔意,工词,与向子諲同官彭城漕属,屡有酬赠。有《友古居士词》一卷,存词175首。《宋史翼》有传。